11月18日,科研设备处根据学院资产清查工作部署,与财务处、行保处联合召开了学院资产清查准备会议。
会上,科研设备处就此次清查工作的内容和程序进行了详细说明,强调了此次资产清查工作的重要性,要求各系部资产管理员认真负责、仔细核查、如实上报,并对各部门在会上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解释。根据要求,各部门需于11月30日前将清查结果上报科研设备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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